📖 电池法规解读

Regulation (EU) 2023/1542 — 按章节解读核心条款

不是逐条翻译,而是用"这对中国出口企业意味着什么"的方式解读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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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

总则 — 适用范围与电池分类

Articles 1-3 | 定义了5种电池类型和法规适用范围

Article 1 — 主题与目的

本法规对在欧盟市场投放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电池建立可持续性、安全性、标签、信息和废弃物管理要求。

对你的影响:只要你的电池进入欧盟市场(无论直接出口还是作为产品组件),就受此法规约束。

Article 3 — 电池分类定义

法规将电池分为5类:便携式电池、LMT电池(轻型交通工具)、SLI电池(启动/照明/点火)、工业电池、EV电池。不同类型适用不同要求。

对你的影响:首先确定你的电池属于哪类 → 使用分类器

Chapter II

可持续性与安全要求

Articles 4-12 | 碳足迹、回收材料、性能耐久性 — 最核心章节

Article 7 — 碳足迹声明 ⭐

EV电池和工业电池(>2kWh)须附带碳足迹声明,包含按PEF方法计算的全生命周期CO2e数据。

  • • 2024-08-18:EV电池碳足迹声明已生效
  • • 2025-02-18:工业电池碳足迹声明生效
  • • 2028-08-18:碳足迹上限生效(超标禁止投放)

对你的影响:需收集从采矿到电池组装全链条碳排放数据,按PEF方法计算。→ 碳足迹指引

Article 8 — 回收材料含量

分两阶段要求最低回收材料含量:

  • • 2027-08-18:须声明钴、锂、镍、铅的回收材料含量
  • • 2031-08-18:须达到最低含量(钴16%、锂6%、镍6%)
  • • 2036-08-18:提高至钴26%、锂12%、镍15%

对你的影响:需要建立回收材料追溯体系,与上游供应商确认回收材料来源和比例。

Articles 10-11 — 性能与耐久性

电池须满足最低电化学性能参数(容量保持率、循环寿命、内阻增长等)。EV电池2024-08已生效,便携式/LMT 2027-08生效。

对你的影响:需要提供符合标准的性能测试报告,确保产品满足最低耐久性门槛。

Chapter III

标签与信息要求

Articles 13-14 | 标签内容、QR码、信息披露

Article 13 — 标签与标记

所有电池须附带标签,包含: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化学成分、容量、耐久性参数、回收标志、有害物质标识、碳足迹等级(如适用)。

  • • 基本标签要求已生效(2023-08-18)
  • • 2026-08-18:协调标签要求扩展

对你的影响:检查现有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注意QR码链接到产品信息的要求。

Chapter VII

数字电池护照(DPP)

Articles 77-78 | 2027-02-18 适用,未延期 — 最紧迫义务

Article 77 — 数字电池护照 ⭐⭐⭐

2027-02-18 起,EV电池、工业电池(>2kWh)和LMT电池须配备数字电池护照,通过QR码访问。

护照须记录:

  • • 制造商信息、电池型号、化学体系
  • • 碳足迹数据(CO2e/kWh)
  • • 回收材料含量
  • • 性能与耐久性测试数据
  • • 供应链信息(原材料来源)
  • • 拆解和回收指南

对你的影响:这是2027年前最紧迫的合规义务。需要:(1) 选择DPP系统平台;(2) 收集所有必填数据;(3) 生成QR码并集成到产品标签。→ 查看完整字段清单

关键提醒

Stop-the-Clock(Reg 2025/1561)未推迟DPP。尽管供应链尽调延期了2年,DPP仍按原计划2027-02-18适用。这是中国电池出口商应优先准备的合规义务。

Chapter V, Section 2

供应链尽职调查

Articles 48-52 | 原材料尽调(钴/锂/镍/锰/石墨)— 延期至 2027-08-18

Articles 48-52 — 供应链尽职调查

经济运营者须对电池原材料进行供应链尽调,覆盖:

  • (Cobalt)
  • 天然石墨(Natural graphite)
  • (Lithium)
  • (Nickel)
  • (Manganese)— 委托法案后新增

尽调要求包括:建立管理体系、识别供应链风险、实施风险缓解措施、第三方审计、公开报告。

⏰ Stop-the-Clock 延期:原定2025-08-18适用,经Reg 2025/1561推迟至2027-08-18。欧委会指南须在2026-07-26前发布。

对你的影响:虽然延期了,但建议现在开始准备:(1) 梳理原材料供应链;(2) 识别高风险来源国;(3) 建立供应商信息收集机制。

Chapter V, Section 1

经济运营者义务

Articles 21-44 | 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各自的义务

Article 38 — 制造商义务

制造商(包括欧盟境外制造商通过授权代表)须确保电池符合所有适用要求,包括:合格评定、CE标志、技术文档、EU符合性声明。

对你的影响:作为中国制造商,你需要指定欧盟授权代表,并确保产品通过合格评定程序。

Article 41 — 进口商义务

进口商须确保:(1) 制造商已完成合格评定;(2) 电池附带CE标志和必要文档;(3) 标签符合要求。进口商须在电池上标注自己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对你的影响:你的欧盟客户(进口商)会要求你提供完整的合规文档。提前准备好技术文档和符合性声明。

Chapter IV

合格评定与CE标志

Articles 15-20 | 符合性声明、CE标志、技术文档

Articles 15-17 — 合格评定程序

电池投放市场前须完成合格评定,证明符合Chapter II和III的所有适用要求。评定模式包括内部生产控制(Module A)或涉及公告机构的程序。

须准备的文档:

  • • EU 符合性声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 技术文档(Technical Documentation)
  • • CE 标志

对你的影响:确保你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支持合格评定流程,保留技术文档至少10年。

Chapter VI

废弃电池管理

Articles 45-76 | 回收率目标、EPR责任、回收效率

Articles 56-59 — 回收率目标

设定了分阶段的回收率目标:

  • • 便携式电池:2025年45% → 2027年63% → 2030年73%
  • • LMT电池:2028年51% → 2031年61%
  • • 材料回收效率:锂50%(2027) → 80%(2031)

对你的影响:主要影响欧盟境内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但制造商需要提供拆解信息和材料成分数据以支持回收。这些数据也是DPP的一部分。

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