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 (EU) 2025/2083 2025-10-17 公报发布 CBAM 母法首次修订

Omnibus II 简化案专题

这是 CBAM 自 2023 年通过以来的第一次实质性修订。10 项核心变更与 13 个二级立法重塑了 2026 年正式期的合规规则——尤其影响中国出口企业的实际成本与申报时间表。

立法路径

2023-05-10

CBAM 母法(Regulation 2023/956)通过

2023-10-01

过渡期开始(仅季度报告,无需购买证书)

2025-10-17

Omnibus II 简化案(Regulation 2025/2083)公报发布 ← 本专题主题

2025-10-20

Omnibus II 正式生效,CBAM 母法被修订

2025-12-10

8 个正式期实施法案集中发布

2026-01-01

正式征收阶段开始,授权 CBAM 申报人制度生效

2027-09-30

首次年度申报与证书缴销截止(针对 2026 进口;原 5-31 → 延后至 9-30)

10 项核心变更

13 个二级立法

IR = 实施法案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 DR = 授权法案 (Delegated Regulation)

二级立法在 Omnibus II 修订前后陆续出台,规定 CBAM 的操作细节。截至 2026 年 5 月,13 个二级立法全部公报发布(含 2025 年 12 月集中发布的 8 个正式期实施法案),CBAM 正式征收阶段(2026-01-01 起)所需的实施细则已全部就位。

编号 日期 状态 内容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关键 takeaway

✓ 利好
  • • 年进口低于 50 吨的中小出口商可豁免(钢/铝/化肥/水泥)
  • • 使用默认值申报无需第三方核证,节省核证费用
  • • 第三国碳价抵扣放宽——中国 CEA 配额价格可纳入抵扣
  • • 首次申报与缴销截止日从 5-31 延后到 9-30,多 4 个月准备
  • • 季度证书持有比例从 80% 降至 50%,资金压力减轻
  • • 精加工工序排放不再计入隐含碳(铝/钢/铁),实际成本下降
⚠ 加强
  • 反规避条款明确化:人为拆分进口以规避 50 吨阈值将受罚(3-5 倍)
  • • 欧委会与成员国通过 CBAM 注册系统监测达 90% 阈值的进口商
  • • 默认值采用排放最高强度国家数据——使用默认值实际成本高于实际值
  • • 第三国运营商主动注册装置成为降低成本的关键(IR 2025/2547)
  • • 2026 年用季度均价计价、2027+ 用周均价,价格波动暴露增加

官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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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nibus II 修订原文以 EUR-Lex Regulation 2025/2083 为准。完整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