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 (EU) 2025/2083
2025-10-17 公报发布
CBAM 母法首次修订
Omnibus II 简化案专题
这是 CBAM 自 2023 年通过以来的第一次实质性修订。10 项核心变更与 13 个二级立法重塑了 2026 年正式期的合规规则——尤其影响中国出口企业的实际成本与申报时间表。
立法路径
2023-05-10
CBAM 母法(Regulation 2023/956)通过
2023-10-01
过渡期开始(仅季度报告,无需购买证书)
2025-10-17
Omnibus II 简化案(Regulation 2025/2083)公报发布 ← 本专题主题
2025-10-20
Omnibus II 正式生效,CBAM 母法被修订
2025-12-10
8 个正式期实施法案集中发布
2026-01-01
正式征收阶段开始,授权 CBAM 申报人制度生效
2027-09-30
首次年度申报与证书缴销截止(针对 2026 进口;原 5-31 → 延后至 9-30)
10 项核心变更
13 个二级立法
IR = 实施法案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 DR = 授权法案 (Delegated Regulation)二级立法在 Omnibus II 修订前后陆续出台,规定 CBAM 的操作细节。截至 2026 年 5 月,13 个二级立法全部公报发布(含 2025 年 12 月集中发布的 8 个正式期实施法案),CBAM 正式征收阶段(2026-01-01 起)所需的实施细则已全部就位。
| 编号 | 日期 | 状态 | 内容 |
|---|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关键 takeaway
✓ 利好
- • 年进口低于 50 吨的中小出口商可豁免(钢/铝/化肥/水泥)
- • 使用默认值申报无需第三方核证,节省核证费用
- • 第三国碳价抵扣放宽——中国 CEA 配额价格可纳入抵扣
- • 首次申报与缴销截止日从 5-31 延后到 9-30,多 4 个月准备
- • 季度证书持有比例从 80% 降至 50%,资金压力减轻
- • 精加工工序排放不再计入隐含碳(铝/钢/铁),实际成本下降
⚠ 加强
- • 反规避条款明确化:人为拆分进口以规避 50 吨阈值将受罚(3-5 倍)
- • 欧委会与成员国通过 CBAM 注册系统监测达 90% 阈值的进口商
- • 默认值采用排放最高强度国家数据——使用默认值实际成本高于实际值
- • 第三国运营商主动注册装置成为降低成本的关键(IR 2025/2547)
- • 2026 年用季度均价计价、2027+ 用周均价,价格波动暴露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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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nibus II 修订原文以 EUR-Lex Regulation 2025/2083 为准。完整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