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SDDD 法规解读

Directive (EU) 2024/1760 — 含 Omnibus I 修订后的最新要求

从中国供应商视角解读:"这对我意味着什么?"

点击展开详情
Article 2

适用范围(Omnibus I 大幅上调)

5000员工 + 15亿欧 | 仅超大企业

Omnibus I 修订后:仅适用于同时满足 >5000 员工 且 >15 亿欧净营收的企业。第三国企业:在欧盟净营收 >15 亿欧。

对你的影响:直接受约束的中国企业极少。但如果你的欧盟客户是这类超大企业(如大众、西门子、LVMH等),他们会向你传导尽调要求。→ 使用影响评估器

Articles 5-8

尽职调查义务(价值链缩窄)

自身 + 子公司 + 直接商业伙伴

六步尽职调查流程(基于OECD指南):

  1. 将尽调嵌入公司政策和管理体系
  2. 识别和评估实际/潜在负面影响
  3. 终止、预防或减轻负面影响
  4. 跟踪措施的有效性
  5. 与利益相关方沟通
  6. 提供补救
Omnibus I 关键变化:价值链从"整个活动链"缩窄为"自身+子公司+直接商业伙伴"。间接伙伴(Tier 2+)默认豁免。

对你的影响:如果你是欧盟超大企业的 Tier 1 供应商,你的客户会要求你配合其尽调——可能包括填写问卷、接受审计、签署行为准则、提供整改证据。→ 查看他们会查什么

Articles 10-12

预防、终止与补救

发现问题后怎么办

企业发现负面影响后须:

  • 预防潜在影响(制定行动计划、合同条款、培训)
  • 终止正在发生的影响(要求供应商整改、暂停合作)
  • 补救已造成的损害(恢复、补偿、保证不再发生)

对你的影响:如果审计发现问题,你的欧盟客户会要求你制定整改计划(CAP)。如果你拒绝整改或问题严重,客户可能终止合作。→ 提前自查

Article 14

申诉机制

工人和社区的投诉渠道

企业须建立或参与有效的申诉机制,供受影响者提出关切。

对你的影响:你的欧盟客户可能要求你建立工人投诉渠道(意见箱、热线、工会代表等)。这也是审计的常见检查点。

Article 22

处罚

罚款上限 3% 净全球营收

Omnibus I 修订后:罚款上限为净全球营收的 3%(原条文下限 5%,无上限)。

对你的影响:处罚针对欧盟企业,不直接针对你。但如果你的不合规导致客户被罚,客户会追究你的责任(合同条款、终止合作、索赔)。

Article 15

气候转型计划

与巴黎协定 1.5°C 目标对齐

适用企业须制定气候转型计划,确保商业模式与 1.5°C 目标兼容。与 CSRD/ESRS 报告要求衔接。

对你的影响:你的欧盟客户可能要求你提供碳排放数据(Scope 1+2),作为其 Scope 3 核算的一部分。高碳行业供应商更可能被要求。

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