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风险查询
查询来源国的 EUDR 风险等级,了解适用的尽职调查程序
数据来源: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5/1093(2025-05-22 公布)
🇨🇳
中国 = 低风险国家
Low Risk
- ✅ 适用 Article 13 简化尽职调查程序
- ⚠️ 但 Article 9 完整信息要求仍须满足(地理坐标、供应链追溯等)
- ⚠️ 并非「零负担」——简化的是风险评估程序,不是信息收集义务
- 📊 主管机关检查频率:低风险国家 1%(标准 3%,高风险 9%)
三级风险分类
低风险
~140 个国家/地区
适用简化 DDS 程序。检查频率 1%。含:中国、美国、加拿大、全部欧盟27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
标准风险
未列入低/高风险的国家
适用标准 DDS 程序。检查频率 3%。含:巴西、印尼、马来西亚、刚果(金)等热带林业国家。
高风险
4 个国家
适用加强 DDS 程序。检查频率 9%。白俄罗斯、缅甸、朝鲜、俄罗斯。
部分低风险国家(与中国出口相关)
高风险国家(4个)
如果你的原材料来源于这些国家,须适用加强尽职调查程序,检查频率为 9%。
风险等级对合规的影响
| 维度 | 低风险 | 标准风险 | 高风险 |
|---|---|---|---|
| DDS 程序 | 简化 | 标准 | 加强 |
| 信息收集(Art.9) | 完整(不减免) | 完整 | 完整+额外 |
| 风险评估 | 简化 | 完整 | 加强 |
| 检查频率 | 1% | 3% | 9% |
| 地理坐标 | 必须提供 | 必须提供 | 必须提供 |
数据来源: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5/1093(2025-05-22 公报)。下次审查:2028-06-30。
注:欧洲议会曾于 2025-07-09 投票否决分级(373-289),但分级框架在 Regulation 2025/2650 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