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1 温室气体排放
通俗解释
组织自有/受控来源直接 GHG 排放总量(按 7 大气体明细)+ 生物源 CO₂ + 基准年 + 合并方法。
实务含义
GRI 102-5 是 GRI 305-1 (2016) 的 2025 升级版。区别:要求按 7 大气体明细(CO₂/CH₄/N₂O/HFCs/PFCs/SF₆/NF₃),并强调与 1.5°C 路径对接。
📋 披露要点
- ●披露 Scope 1 总量(按 7 大气体明细)
- ●披露生物源 CO₂ 排放
- ●披露基准年与合并方法
- ●披露所用标准与方法(GHG Protocol 等)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燃料消耗台账
采购+生产·燃料数据
工艺排放数据
工艺工程师·物料平衡
逸散排放(HFC/SF₆/N₂O)
EHS·设备维护台账
GHG Protocol 合并方法选择
ESG·边界声明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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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合并报告不分类✓GRI 102-5 强制要求 7 大气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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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源 CO₂ 与化石源混报✓必须分别披露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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