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内部的能源消耗和自产
通俗解释
组织运营内:燃料消耗(可再生/不可再生)+外购电热冷汽 +自产可再生电力 +自产电力出售 +合同工具(绿证/PPA)。
实务含义
GRI 103-2 是 GRI 302-1 (2016) 的 2025 升级版。新增:自产可再生电力的具体披露 + 合同工具的质量标准。
📋 披露要点
- ●燃料按是否可再生与活动类型分类报告
- ●披露外购电热冷汽消耗
- ●披露自产可再生电力的内部消耗与对外销售
- ●披露合同工具(绿证/PPA)质量
- ●披露所用标准、方法、工具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燃料台账(按燃料类型)
采购+生产·能源数据
外购能源账单
电网/能源公司·账单
自产可再生电力(屋顶光伏等)
电力调度·机组运行
对外销售能源
财务·能源销售收入
RECs/PPA 持有量
采购+登记机构·合同记录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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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电力 vs 外购电力混用因子✓自产可再生电力按 0 因子;外购按电网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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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s 未声明 vintage✓应明示绿证消费期与发电期匹配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SRS(CSRD)
MSCI Key Issue
Carbon Emissions / Opportunities in Renewable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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