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报告频率和联系人
通俗解释
ESG 报告期的起止日期、频率(年度/半年/季度),与财务报告期的对应关系,发布日期,以及问题联系人。
实务含义
建议 ESG 报告期与财务年度对齐(最佳实践)。若不一致需说明原因(数据获取延迟、新成立实体等)。联系人不能只是统称「ESG 部门」,需有明确人员或邮箱。
📋 披露要点
- ●披露 ESG 报告期起止日期
- ●披露报告频率(建议年度)
- ●对照财务报告期,说明差异原因
- ●披露报告发布日期
- ●披露具体联系人或专用邮箱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ESG 报告期决议
ESG 委员会·报告周期决定
财务报告期
财务·年度报告期
报告发布日期
对外事务部·发布记录
联系人/邮箱
ESG 部门·对外联系窗口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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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报告期与财务期不同步且不解释✓GRI 2-3 b 要求差异时必须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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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写「ESG 团队」无邮箱✓GRI 鼓励具体姓名/职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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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报告频率✓应明示年度 vs 半年度 vs 不定期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SRS(CSRD)
IFRS(ISSB S1/S2)
IFRS S1 §69:报告期
需要针对 2-3 报告期、报告频率和联系人 做披露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