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确认的腐败事件和采取的行动
通俗解释
已证实的腐败事件总数与性质,包括纪律处分、合同终止、公开诉讼等后续行动。
实务含义
「经确认」= 内部调查或外部裁定证实。即便事件数为 0 也应主动披露。中国国资委、证监会对 ST/警示函事件需重点披露。
📋 披露要点
- ●披露经确认腐败事件总数与性质
- ●披露因腐败被开除/纪律处分的人数
- ●披露因腐败终止的合同数
- ●披露报告期内公开诉讼及审理结果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合规调查结案报告
合规+审计·调查档案
纪律处分台账
HR·处分决定与执行记录
终止合同清单与原因
法务+采购·合同终止备案
公开诉讼案件与判决书
法务·诉讼跟踪+公开判决文书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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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与「0 起」混用✓应明确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或「N 起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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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未结案的调查计为已确认✓GRI 205-3 严格指「已证实」,未结案的应另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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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性质描述模糊✓应具体到行贿/受贿/挪用/利益冲突等子类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SRS(CSRD)
MSCI Key Issue
Business Ethics
被行业议题引用
3 个引用
需要针对 205-3 经确认的腐败事件和采取的行动 做披露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