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生效 2016
7/1/2018
1 个披露项
GRI 411
原住民权利
通俗解释
该标准关注组织活动中涉及原住民权利的事件,以及相关事件的审查、补救和处理状态。
通俗解释
经确定的侵犯原住民权利事件数量,以及事件审查、补救计划实施进度。
实务含义
原住民权利按 ILO 169 公约和 UNDRIP 处理,核心是 FPIC(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中国采矿、海外项目(拉美、东南亚、非洲)需重点尽调。
管理方法(行业扩展)
管理方法
通俗解释
该披露项要求组织说明其如何管理原住民权利议题。
实务含义
通常涉及原住民相关政策、社区沟通、投诉处理、影响识别和补救流程等资料。
要求
- 组织应使用GRI 3:实质性议题 2021的披露项3-3,报告对原住民权利的管理方法。
指南
- 本节旨在补充——而非取代——GRI 3的披露项3-3。
术语与引用
术语 相关定义(2 条) ▾
- 原住民
- 原住民通常被确定为:生活在独立国家的部落居民,所在地带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状况有别于该国其他部分的社区,且全部或部分根据自己的习俗或传统或根据特殊法律或法规来进行管理;生活在独立国家的居民,他们因延续征服或殖民时期或建立现有国界时居住在该地带或该地带所属地理区域人口的血统,因而被视为原住民,不管其法律地位如何,他们都保留部分或全部自身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制度。
- 实质性议题
- 体现组织对经济、环境和人的最重大影响(包括对人权影响)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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