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规范性
碳信用 5 准则 + 2 时间窗
购买的每一笔碳信用必须同时满足 5 个准则;不满足 = 不能用于碳中和声明。这是核查方最先查的内容。点击下方任一卡片展开详细解释、判定标准、踩坑提示。
5 个准则(点击展开)
2 个时间窗
即使信用额满足 5 准则,时间窗不达标也不能用。这是常被忽略的"硬条件"。
⏱ 时间窗 1 · Vintage
信用额对应的减排发生年份距声明期开始 ≤ 5 年。超过 5 年的旧信用不可用。
例:声明 2024 年碳中和 → 可用 vintage ≥ 2019 的信用额。
⏱ 时间窗 2 · Retirement
声明期结束后 ≤ 12 个月内必须在登记机构完成退役登记(cancel / retire)。
例:声明 2024-12-31 截止 → 最迟 2025-12-31 前完成 retire。
⚠ 反双重计算:信用额只能一家声明一次。需在公共登记机构(registry)核对序列号 + 已退役状态;涉及 Paris Agreement Article 6.4 的对应调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s) 必须披露。
§11.3 碳信用项目方法学的 9 项要求规范性
除了信用本身的 5 准则,签发它的方法学/登记机构还需满足以下 9 项。两层都满足,信用才能用。
透明(项目周期文档公开)
保障(生态/生物多样性/社区)
SDG 标识
治理结构公开
利益相关方咨询
独立核查
公共登记 + 唯一序列号 + 永久退役
反双重计算
泄漏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