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影响 分阶段实施 指令 (Directive)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

Directive (EU) 2022/2464

通过日期:2022年12月14日
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类别:企业可持续报告与治理
已修订:Stop-the-Clock (Dir 2025/794, 2025-04) + Omnibus I (Dir 2026/470, 2026-02)(合并版 2026-03-18)

核心目的:要求在欧盟运营的大型企业按照欧洲可持续报告标准(ESRS)披露 ESG 信息,并接受第三方鉴证。2025-2026 年经 Omnibus I 大幅简化:80% 原适用企业被移出范围,第二/三批延期 2 年,民事责任删除。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Omnibus I 后:适用门槛大幅上调(须同时满足 >1000 员工 + >4.5亿欧净营收)。在欧盟净营收超 4.5 亿欧元(原 1.5 亿)的中国企业集团才须报告,且首次报告推迟至 FY2028。但作为欧盟大企业供应商,仍可能被传导要求提供 ESG 数据——好消息是新增「价值链豁免」:员工 <1000 的供应商有权拒绝过度数据请求。

2025 Omnibus

重大变更专栏

本法规已于 2026-03-18Stop-the-Clock (Dir 2025/794, 2025-04) + Omnibus I (Dir 2026/470, 2026-02) 首次修订,引入以下 5 项关键简化:

1
Stop-the-Clock:Wave 2/3 延期 2 年

Directive 2025/794(2025-04-17 生效)将 Wave 2 应用从 FY2025 推迟至 FY2027,Wave 3 上市中小企业相应推迟。Wave 1 时间表不变。

2
新阈值:员工 + 营收双门槛

原「3 取 2」改为「>1000 员工 AND >4.5 亿欧净营收」,必须同时满足。估算 80% 原适用企业被移出范围。从 FY2027 起永久生效。

3
上市中小企业完全排除 + 金融控股豁免

上市 SME 不再受 CSRD 约束。金融控股公司从 CSRD 范围中豁免(不影响其 SFDR 等其他披露义务)。

4
Wave 1 过渡豁免

已开始报告但在新阈值下出范围的 Wave 1 企业,FY2025 与 FY2026 暂时免报。成员国可选择允许新阈值从 FY2025 起即时适用(可选条款)。

5
价值链上限:保护中小供应商

员工 <1000 的供应商有权拒绝大企业的 ESG 数据请求,限制 CSRD 义务向价值链下游的不当扩散。中国 SME 供应商可援引此条。

关键条文速查

Article 19a 可持续报告内容要求(双重实质性)
企业须披露业务模式对可持续事项的影响(影响实质性),以及可持续事项对企业的财务影响(财务实质性)。涵盖政策、行动、目标、指标四个维度。
Article 19a(适用范围) 适用门槛(Omnibus I 大幅上调) 2025 修订
原门槛:250 人 / 4000 万营收 / 2000 万资产「3 取 2」。2026 修订后:须同时满足「>1000 员工 + >4.5 亿欧净营收」。约 80% 原适用企业被移出范围。上市中小企业完全排除。金融控股公司豁免。
Article 19a(2) 价值链披露与传导豁免(Omnibus I 修订) 2025 修订
报告范围覆盖整个价值链(含上下游),可能传导至非欧盟供应商。2026 修订新增「价值链上限」:员工 <1000 的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数据,限制 ESG 要求向中小供应商外溢。
ESRS Set 1 欧洲可持续报告标准体系
DR 2023/2772 引入 12 套 ESRS 标准:跨领域 2 套(ESRS 1 / ESRS 2)+ 环境 5 套(E1 气候、E2 污染、E3 水、E4 生物多样性、E5 循环经济)+ 社会 4 套(S1 自有员工、S2 价值链员工、S3 社区、S4 消费者)+ 治理 1 套(G1 商业行为)。所有标准须经双重实质性评估,仅 ESRS 1/2 为强制披露。
ESRS Quick Fix Wave 1 过渡缓解(2025 授权法案) 2025 修订
DA 2025/X(2025-11-13 生效)针对已开始报告的 Wave 1 企业:延长过渡条款,减少披露项数量,FY2025 与 FY2026 可维持或低于 FY2024 报告水平。
Article 26a 第三方鉴证
可持续报告须经独立第三方进行有限保证鉴证,未来过渡到合理保证。审计师须独立于财务审计师或为同一审计公司内的独立团队。
Article 29b 第三国企业适用(Omnibus I 修订) 2025 修订
原门槛 1.5 亿欧元在欧盟净营收→2026 修订上调至 4.5 亿欧元,且须有欧盟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首次报告 FY2028 起。
Article 29d 电子化报告(ESEF/XBRL)
可持续报告须采用 ESEF 单一电子格式(XBRL 标签化),便于欧洲单一访问点(ESAP)抓取和比较分析。

合规时间线

2022年12月14日

CSRD(Dir 2022/2464)正式通过

2023年12月22日

ESRS Set 1(DR 2023/2772)发布,12 套标准生效

2024年1月1日

Wave 1 适用:已受 NFRD 约束的大型上市公司开始报告

2025年4月17日

Stop-the-Clock(Dir 2025/794)生效,Wave 2/3 推迟 2 年

2025年11月13日

ESRS Quick Fix(Wave 1 过渡缓解)生效

2026年2月26日

Omnibus I 实质性修订案(Dir 2026/470)公报发布

2026年3月18日

Omnibus I 正式适用:新阈值、范围收窄等生效

2027年1月1日

新阈值下的 Wave 2 报告期开始(FY2027)

2028年1月1日

Wave 2 提交首份可持续报告(针对 FY2027)

2028年1月1日

第三国企业(>4.5亿欧在欧营收)适用

官方文本

关联法规

本页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法规原文以 EUR-Lex 官方文本 为准(建议参考 2026-03-18 合并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