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影响 成员国转化期 指令 (Directive)

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 / CS3D)

Directive (EU) 2024/1760

通过日期:2024年5月24日
生效日期:2024年7月25日
类别:企业可持续报告与治理
已修订:Stop-the-Clock (Dir 2025/794, 2025-04) + Omnibus I (Dir 2026/470, 2026-02)(合并版 2026-03-18)

核心目的:要求大型企业对其自身运营、子公司及直接商业伙伴中的人权和环境负面影响进行识别、预防、减轻和补救的尽职调查。2026 年 Omnibus I 大幅简化:适用门槛上调至 5000 员工+15 亿欧、价值链限于直接伙伴、统一民事责任删除。

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Omnibus I 后:直接受 CSDDD 约束的中国企业极少(须在欧盟净营收 >15 亿欧)。但作为欧盟「超大企业」(5000+员工)价值链中的直接商业伙伴,中国一级供应商仍可能被要求提供人权(强迫劳动、童工)与环境(污染、毁林)合规证据;间接供应商(如二级、三级)默认豁免,仅在有具体风险迹象时才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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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性影响速评 · 高风险地区与议题速查 · 合规清单 · FAQ 与术语表。面向作为欧盟超大企业一级供应商的中国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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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Omnibus

重大变更专栏

本法规已于 2026-03-18Stop-the-Clock (Dir 2025/794, 2025-04) + Omnibus I (Dir 2026/470, 2026-02) 首次修订,引入以下 5 项关键简化:

1
适用门槛大幅上调至 5000 员工 + 15 亿欧元

原 1000 员工 / 4.5 亿欧元 → 5000 员工 / 15 亿欧元。仅最大型企业适用。第三国企业门槛同步上调至在欧净营收 15 亿欧元。这是结构性改变,不只是延期。

2
适用时间推迟至 2029-07-26

Stop-the-Clock(2025-04)将转化截止推迟至 2027-07-26,首批适用推迟至 2028-07-26。Omnibus I 实质性修订进一步推迟首批适用至 2029-07-26。

3
价值链缩窄至直接商业伙伴

原「整个活动链」(含一切上下游、间接伙伴)缩窄为「自身活动 + 子公司 + 直接商业伙伴(Tier 1)」。间接商业伙伴默认豁免,仅当有具体风险迹象或违规线索时才需调查。

4
删除统一民事责任制度

原 Article 29 的欧盟统一民事责任与「优先适用」条款被删除,改为审查条款(2031-07-26 前由欧委会评估是否需要欧盟统一规则)。受害者起诉仍可依各成员国本国侵权法,但起诉门槛与适用法律差异加大。

5
罚款上限设为净全球营收 3%

原条文仅规定罚款下限为净全球营收 5%,未设上限。Omnibus I 改为最高 3% 净全球营收。欧委会将发布指南支持罚款计算。

关键条文速查

Article 2 适用范围(Omnibus I 大幅上调) 2025 修订
原门槛:1000+ 员工 + 4.5亿欧元营收。2026 修订后:>5000 员工 + >15 亿欧元净营收,必须同时满足。第三国企业:在欧盟净营收 >15 亿欧元。范围缩小至「超大」企业层级。
Article 5-8 尽职调查义务(价值链范围缩窄) 2025 修订
企业须将尽职调查纳入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实际与潜在负面影响。2026 修订:原「整个活动链」(chain of activities)缩窄为「自身活动 + 子公司 + 直接商业伙伴」。间接商业伙伴默认豁免(除非有具体风险迹象)。
Article 10-12 预防、终止与补救
企业须采取适当措施预防潜在负面影响、终止已发生的实际负面影响,并提供补救(含经济补偿)。措施需「适当且合比例」。
Article 13-14 利益相关方参与与申诉机制
企业须与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意义的对话;建立可访问的申诉与通报机制,允许员工、工会、第三方提出问题。
Article 22 气候转型计划
适用企业须制定并实施与巴黎协定 1.5°C 目标一致的气候转型计划,含 2030/2050 减排目标、关键行动与资源投入。
Article 27 行政处罚(上限新增) 2025 修订
成员国监管机构可处以罚款。2026 修订:新增上限——最高不超过全球净营收的 3%(原条文仅规定下限为净营收的 5%,未设上限)。罚款须有效、合比例、有威慑性。
Article 29 民事责任(Omnibus I 删除) 2025 修订
原条款规定企业未履行尽调义务造成损害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在欧盟法院起诉。2026 修订:删除欧盟统一民事责任制度与「优先适用」条款,改为审查条款(2031 年前评估是否需要欧盟统一规则)。各成员国仍可保留本国侵权法。
Article 18-21 支持措施(合同模板、指南、单一咨询点)
欧委会须发布标准合同模板、操作指南,成员国须设立单一咨询点(Single Helpdesk)为企业提供支持,特别帮助中小企业理解义务。

合规时间线

2024年5月24日

CSDDD(Dir 2024/1760)正式通过

2024年7月25日

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正式生效

2025年4月17日

Stop-the-Clock 生效,转化期与适用期推迟 1 年

2026年2月26日

Omnibus I 实质性修订案公报发布

2026年3月18日

Omnibus I 正式适用:阈值上调、民事责任删除等生效

2027年7月26日

成员国须完成国内法转化(Stop-the-Clock 后)

2029年7月26日

新阈值下首批适用:5000+员工 / 15亿+欧营收企业(含第三国)

2031年7月26日

欧委会须评估是否引入欧盟统一民事责任规则

官方文本

关联法规

本页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法规原文以 EUR-Lex 官方文本 为准(建议参考 2026-03-18 合并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