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内部的能源消耗量

通俗解释

组织运营边界内的能源消耗,含燃料、外购电力/热/冷/汽、自产能源;以焦耳为单位报告,避免重复计算自发自用电。

实务含义

公式 = 消耗燃料(不可再生+可再生)+ 外购电热冷汽 + 自产未消耗 - 外售。能源边界与 GHG 305-1/305-2 应保持一致,便于核对碳排数据。

📋 披露要点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燃料采购与消耗台账(按燃料类型)
采购+生产能源管理系统
外购电/热/冷/蒸汽账单
电网/能源公司发票+月报
自产能源(自备电厂等)发电量
电力调度中心·机组运行台账
对外销售能源记录
财务·能源销售收入凭证
能源换算系数版本(IPCC/国家因子)
ESG 部门·因子库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IFRS(ISSB S1/S2)
IFRS S2 §29(d):与气候相关的能源指标(间接对应)
SASB
RT-XXX-130a 系列
TCFD
Metrics & Targets c):能源是 GHG 测量基础
MSCI Key Issue
Carbon Emissions(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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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业议题引用

1 个引用

GRI 14 · 14.1 温室气体排放

需要针对 302-1 组织内部的能源消耗量 做披露准备?

下一项 → 302-2 组织外部的能源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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