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消耗物质(ODS)的排放
通俗解释
ODS(CFC、HCFC、Halon 等)的生产、进口、出口量,以 CFC-11 当量计;适用于涉及《蒙特利尔议定书》管制物质的组织。
实务含义
中国已于 2030 年前淘汰 HCFC,HFC 受基加利修正案管制(2024 年起冻结)。制冷、灭火、发泡等行业重点关注。
📋 披露要点
- ●披露 ODS 生产/输入/输出量(CFC-11 当量吨)
- ●列明纳入物质类别
- ●披露所用排放因子来源
- ●明示计算工具与假设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ODS 物质清单(生产/进出口)
EHS·年度蒙特利尔议定书报告
ODP(臭氧消耗潜值)系数库
联合国环境署 OEWG 报告
制冷设备充注记录
设备管理·制冷剂维护台账
灭火/发泡剂使用记录
EHS·消防与生产物料台账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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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法规要求项目,忽略基加利✓HFC 已纳入基加利修正案;建议同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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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GWP 计算,没用 ODP✓ODS 用 ODP 计 CFC-11 当量,不是 G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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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出口量未纳入✓三项必须并列:生产、进口、出口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SRS(CSRD)
MSCI Key Issue
Toxic Emissions & Waste
被行业议题引用
1 个引用
需要针对 305-6 臭氧消耗物质(ODS)的排放 做披露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