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服务
通俗解释
职业健康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质量保障、工作者使用便利性、个人健康信息保密与非歧视。
实务含义
中国规定职业病危害岗位需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三次体检(《职业病防治法》第 35 条)。隐私保护按《个人信息保护法》执行。
📋 披露要点
- ●披露职业健康服务的提供方式
- ●披露服务质量保障机制
- ●披露工作者获取便利性
- ●披露个人健康信息保密措施
- ●披露非歧视使用保障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EHS+HR·年度体检台账
职业病防治档案
EHS·职业病危害岗位档案
健康信息保密 SOP
EHS+法务·隐私保护程序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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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定体检视为「服务全部」✓应额外提供心理健康/慢病管理等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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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信息与考核挂钩✓GRI 403-3 b 明确禁止;违反《个保法》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SRS(CSRD)
MSCI Key Issue
Health & Safety
被行业议题引用
3 个引用
需要针对 403-3 职业健康服务 做披露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