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工作者的参与、意见征询和沟通
通俗解释
工作者参与 OHS 体系的开发/实施/评估的机制,含联合健康安全委员会的职责、频率、决策权和代表覆盖。
实务含义
中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甲级危险行业必备)。建议委员会有员工代表占比 ≥ 50% 以体现真正参与。
📋 披露要点
- ●披露工作者参与 OHS 体系流程
- ●披露 OHS 信息沟通机制
- ●披露联合健康安全委员会信息
- ●披露未代表工作者类别及原因
上述要点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数据准备清单
数据 / 证据
建议来源
联合健康安全委员会章程
EHS·委员会职责文件
委员会会议记录与频率
EHS·历次会议纪要
工作者代表名单
工会+EHS·代表选举记录
OHS 沟通渠道清单
EHS·内部沟通矩阵
上述清单基于 GRI Standards 综合整理。
⚠️ 实务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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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全是管理层,无员工代表✓GRI 403-4 b 强调工作者代表,建议占比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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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一年开一次✓建议至少季度一次,重大事故后即开
🔗 与其他标准的映射
ESRS(CSRD)
MSCI Key Issue
Health & Safety
被行业议题引用
3 个引用
需要针对 403-4 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工作者的参与、意见征询和沟通 做披露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