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
生效 2018
2021 年 1 月 1 日
5 个披露项
GRI 303
水资源和污水
通俗解释
GRI 303 关注组织与水作为共有资源的相互影响,包括取水、排水、耗水、水资源压力地区以及排水质量管理。
通俗解释
组织如何与水互动:取水/耗水/排水的地点和方式,对集水区和上下游的影响,以及如何与利益相关方合作管理共有水资源。
实务含义
管理方法类披露,重点是「集水区思维」:水是流域共享的,本地用水需考虑下游影响。需结合 WRI Aqueduct 等工具识别水压力地区。
通俗解释
排水水质管理:在缺乏地方法规、需考虑受纳水体的情况下,组织如何设定高于法规的内部水质标准。
实务含义
重点是「内部标准是否高于法规」。仅满足排放许可不算管理;需评估受纳水体(湖泊/河流/海洋)对污染物的承受能力。
通俗解释
总取水量按来源(地表/地下/海水/产水/第三方)分类报告,单位兆升;水压力地区单独披露并按淡水 vs 其他水拆分。
实务含义
TDS 1000 mg/L 是淡水/其他水的分界。水压力地区评估推荐用 WRI Aqueduct 「Baseline Water Stress」指标,阈值通常取 High(>40%)。
通俗解释
总排水量按去向(地表/地下/海水/第三方)分类,按淡水 vs 其他水拆分;披露重点关注污染物种类、限值方法和不合规次数。
实务含义
排水水质重点关注物质(priority substances)应参考国际清单(如 EU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 优先物质清单、CDP Water 排放问卷物质清单)。
通俗解释
报告期内被消耗(蒸发/纳入产品/严重污染等)而无法返还的水量;公式 = 总取水 - 总排水,单独披露水压力地区耗水。
实务含义
耗水比取水更接近真实环境影响。储水量年度变化(如水库充放水)若重大,需单独披露。
术语与引用
需要针对 GRI 303 水资源和污水 规划报告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