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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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募集资金的使用
Use of Proceeds
资金同时用于合规绿色项目(按 GBP)+ 合规社会项目(按 SBP),并明确两类比例(若可披露)
关键义务
- 在 Sustainability Bond Framework 中同时列出合规绿色与社会项目类别
- 若可行,披露绿 / 社会项目的资金分配比例
- 目标人群定义(继承 SBP 要求)
- 环境效益评估(继承 GBP 要求)
常见误区
- 项目类别混杂,未区分绿色 vs 社会
- 未披露分配比例(即使发行人内部已有数据)
披露清单
- 合规绿色项目清单(参照 GBP 类别)
- 合规社会项目清单(参照 SBP 类别)
- 目标人群定义
- 效益评估方法(绿色 + 社会)
②
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
Process for Project Evaluation and Selection
披露绿色与社会两条筛选路径(可合并为一套治理)
关键义务
- 披露两类项目的筛选标准与可持续战略关联
- 披露目标人群识别方法
- 披露环境与社会负面影响识别与缓解
- 鼓励对齐外部分类法(绿色部分)
常见误区
- 仅披露绿色筛选标准,忽略社会项目
- 或反之
披露清单
- 项目筛选标准(双路径)
- 目标人群识别
- 风险识别与缓解
③
募集资金管理
Management of Proceeds
同 GBP / SBP — 子账户 / 子组合 / 内部追踪系统
关键义务
- 资金单独追踪,可按项目类型(绿 / 社会)二次细分
- 未分配部分按 ESG 政策临时投资
- 存续期内定期更新分配状态
常见误区
- 资金混入一般账户
- 未按绿 / 社会二次细分
披露清单
- 资金追踪方法
- 二次细分情况
- 临时投资政策
④
报告
Reporting
同时报告环境影响(GBP 风格)+ 社会影响(SBP 风格),含目标人群覆盖
关键义务
- 至少每年披露资金分配(按绿 / 社会类别 + 金额)
- 环境影响指标 + 社会影响指标 双维度披露
- 目标人群覆盖情况
常见误区
- 环境与社会影响指标混淆
- 报告仅披露其中一类
披露清单
- 资金分配(绿 + 社会两轴)
- 环境影响指标
- 社会影响指标 + 受益人统计
合规项目类别
本原则支持的项目范畴(参考 ICMA 框架文件公开类别名称)
绿色项目类别(参考 GBP)社会项目类别(参考 SBP)混合性项目(如可负担清洁能源、绿色基础医疗设施)
第二意见(SPO)
与其他框架的对齐
| vs CBI | CBI 不直接覆盖社会债,SBG 与 CBI 互补使用 |
| vs EU Taxonomy | EU GBS 仅针对绿色,SBG 的社会部分不在 EU GBS 范围内 |
| 中国市场 | 中国市场常见的「乡村振兴 + 绿色」混合债与 SBG 框架契合 |
🇨🇳 中国市场实务
中国市场少见纯 SBG 标签发行,更多发行人在框架中标注「同时符合 GBP 与 SBP」。混合类型在乡村振兴 + 清洁能源、保障房 + 绿色建筑等组合中常见。
外部资源
本页内容为 ohESG 基于公开资料整理的原创解读,并非 ICMA 官方文本或译本,亦未经 ICMA 审阅或背书。ICMA 与 SBG 名称归 ICMA 所有。具体原则文本以 ICMA 官方 为准。完整免责声明